蘭州街頭志愿者為市民發放口罩。
日前我省出臺《甘肅省志愿者激勵嘉許暫行辦法》,對志愿者星級認定、激勵嘉許措施、激勵嘉許實施與管理等進行明確規定。
《辦法》規定,激勵嘉許對象為:在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中登記、注冊,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志愿者。
注冊志愿者星級認證以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為主要依據,星級志愿者需具有完整良好的志愿服務記錄,無不良信用記錄。志愿服務記錄有效時長累計達到100小時、300小時、600小時、1000小時、2000小時以上的,分別認證為一星級、二星級、三星級、四星級、五星級志愿者。志愿服務記錄有效時長累計3000小時以上,且服務質量好、社會影響好、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優秀志愿者,經省民政廳和省文明辦綜合審定可授予“甘肅省金牌志愿者”稱號,并頒發證書。
《辦法》明確,各地可結合實際出臺有利于促進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,對獲得三星級以上志愿者或受市(州)級以上表彰的志愿者,在重大節慶、公益文化、公共文化場館主題展等活動中,給予特邀參加、觀影、參觀等禮遇。志愿者參加大型賽事、大型會務、重大突發事件處置保障等重要志愿服務活動表現突出的,優先推薦認定為星級志愿者,獲得表彰的志愿者還可參評高級別的志愿服務評選表彰。各級民政部門和文明辦對獲得星級認證和表彰的志愿者,優先納入志愿服務宣講和培訓講師隊伍。
獲得三星級以上志愿者或受市(州)級表彰的志愿者,優先推薦參評省級和全國志愿服務評選表彰活動。鼓勵支持高等學校(院校)將學生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情況納入社會實踐活動或綜合實踐活動。鼓勵社會各界根據實際情況為有良好記錄的志愿者提供優惠、免費、優先或專項服務。各級精神文明陣地(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)應為志愿者提供專業培訓或指導,民政部門應優先安排星級以上志愿者參加社會工作專業知識等培訓。
《辦法》鼓勵各級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和社會各界為志愿服務提供支持和幫助。鼓勵引導慈善組織通過建立關愛基金等機制,對生活困難的志愿者給予相應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扶。鼓勵低收入家庭成員參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活動。對積極參加志愿服務、表現突出的,有關部門在安排公益性崗位時應當優先選取。